2005年1月6日,星期四(GSM+8 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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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队鱼目混珠 吞噬民工血汗钱
劳动部门建议:政府办的劳务公司比较稳妥
本报记者 仇健

  寒冬里,当大家都沉浸在节日的欢乐里的时候,湖北打工者刘道钟和贵州人丁勇明却为能不能拿到工钱而发愁。他们原本以为依托劳务公司打工,自己的权益能够得到多一些的保障,没想到欠薪事件依然发生了。
  去年5月,刘道钟随天津东丽劳务队到杭州某食品有限公司打工,在那里他认识了很多工友。他们和刘道钟一样,都是挂靠在天津东丽劳务队,每个月的工资都是杭州某食品有限公司将钱款打入天津东丽劳务队的账户,然后再由劳务队在杭州的一个包工头发放给大家。刘道钟说,挂靠劳务队有一个好处,那就是如果打工的单位不发放工资,劳务队也仍然要给工钱,这样劳动者的权益就有了保障。
  可是,他没有想到从去年9月开始,包工头就停止向他们发放工资,理由是该食品公司没有将钱款及时打入劳务队的账户。在过去的4个月里,刘道钟和大伙卖力地工作,可工钱却再也没拿到过。于是,刘道钟和丁勇明几个人只好到省劳动保障监察总队投诉。在总队的监督下,食品公司通过劳务队的包工头发放了2个月的工资,但仍欠了2个月的工资没有发放。
  近几年,劳务代理应运而生。打工者通常和劳务代理签订合同,在其安排下到其承包的企业工作,工资也由企业通过劳务代理发放。目前,越来越多的企业都采用这样的模式,他们把大量的后勤、服务工作承包给劳务公司,大大简化了企业的自身管理。省劳动保障监察总队的王科长说,这种做法是值得提倡的,对企业和打工者都有好处。
  与此同时,不少不规范的劳务公司开始涌现。他们以牺牲打工者的利益为代价赚取昧心钱。王科长告诉记者,有的劳务公司极不规范,他们通常不和劳动者签订合同,一旦和实际用工单位发生钱款纠纷,这些劳务公司不仅不帮助维护劳动者的权益,而且还吞噬劳动者的血汗钱。有的劳务公司即使签订合同,内容约定得也极不规范。王科长说,这种情况一旦发生纠纷,解决起来非常困难,因为目前市场上不少劳务公司都是省外的,一旦发生欠薪,追讨不易。劳动者和实际用人单位由于并不存在劳务关系,因此也不能追究他们的责任。因此,真正要解决这些问题,使劳务代理为劳动者、为企业所用,还需要通过法律法规加以规范。但在此之前,劳动部门建议,新年找工作还是要通过政府办的劳务公司较为妥当。